向某与叶某是亲戚关系,各自经营公司并相互扶持,却是这份合同导致两人在法庭上相见。
2013年10月12日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某与B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某签订了一份1500万的借款合同,双方约定5年还清欠款和利息。
2019年10月10日出借人向某登门找到叶某,表明来意。这几年向某没有收到叶某归还的欠款,希望叶某将之前借的1500万和利息还清。叶某表示现在公司经营困难,等过段时间会把钱还上。
2020年5月4日向某再次找到叶某,叶某表示自己没有借过这笔钱,要状告向某无中生有,敲诈勒索。叶某这次的态度让向某有点诧异,心想自己手上有双方签署的合同,不怕叶某耍无赖。
向某回去找出借款合同,发现合同变成了一张白纸,上面打印的文字、双方签字、盖章都不见了。向某万分着急,拿着这张白纸不知所措,这无法和公司交代,而且自己还面临诉讼的风险。
几经周转,向某找到了司法鉴定机构委托篡改文件鉴定,鉴定机构运用仪器设备将借款合同的内容全部显现出来。向某拿着司法鉴定意见书向法院递交了诉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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