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文书鉴定机构有43家,其中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的文书案件量在广东省排在前两位,出具鉴定意见一万多次,而且通过全国CNAS实验室认可且进入广东省高级法院,出具的鉴定意见全国具有法律效力。
自2007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成立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,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,主要从事文书鉴定(包括:笔迹鉴定、印章印文鉴定、印刷文件同一性和同源性鉴定、文件制作方法鉴定、印刷机具鉴定、文件制作时间鉴定、批量文件上的笔迹是否同人同笔整体一次性书写完成、文件不同部位形成的先后顺序、朱墨时序鉴定、变造文件鉴定、篡改文件鉴定、污损文件鉴定、特种文件鉴定、书写压痕及隐形文字辨读、人相鉴定)、痕迹鉴定(包括:手印鉴定、潜在手印显现、足迹鉴定、工具痕迹鉴定、整体分离痕迹鉴定、爆炸痕迹鉴定、火灾痕迹鉴定、物品损坏痕迹鉴定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、水浸痕迹物证鉴定、特殊痕迹物证鉴定、枪弹痕迹鉴定、其他事故原因鉴定)等。
明鉴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员多名,均是来自公安战线的资深专家,执业人员大都具有30多年的鉴定经验。“做最专业的技术团队,采用现代科学技术,提供最专业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”是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。
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面向全国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,树立“服务大局、执业为民”的理念和“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”的社会形象,坚守诚信为服务宗旨,坚持“科学严谨、实事求是”的服务准则,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、行政、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,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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